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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购房款不进入监管账号,合同视为无效

乐居财经 孙肃博 2022-07-15 09:52 4.3w阅读

乐居财经 孙肃博 7月12日,河北省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征求<沧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意见的公告》。

《意见稿》提出,监管银行在监管部门指导、监督下,预售人可选择监管银行,对监管账户进行监管。购房合同中须注明:“购房款不进入监管账号,此合同无效,买售双方可随时解除”

本文共计67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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