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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新材及控股股东收警示函,因未及时披露10.49%股份被司法冻结

乐居财经 吴文婷 2022-07-04 18:08 5.3w阅读

乐居财经 吴文婷 7月4日,扬子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77 号)。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南宁颐然养老产业合伙企业(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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