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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发布十条措施促楼市:严厉打击恶意降价,加大货币安置力度

乐居新媒体 2022-05-26 11:55 5.5w阅读

乐居新媒体  成都  日前,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印发《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十条措施》。十条措施涉及合理优化土地供应、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优化审批验收管理、优化预售许可条件、加强公积金政策支持、提高地下车位使用效率、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加大货币安置力度、加快“问题楼盘”处置、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

十条措施具体如下:

一、合理优化土地供应。合理把握土地供应规模、结构、节奏和时序,有序推进不同区域的住宅、商业、办公用地供应。根据市场需求、商品房成交价变化等情况,增加或减少住宅用地供应规模,严格控制新增商业、办公用地供应和规划指标。严格执行“净地”出让,在城市新区或沿江沿河地段合理推出一批低容积率、低密度、高绿地率的宗地,探索推进“四代房”建设,带动全市住宅小区整体品质提升。

二、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在2021年6月1日到2023年6月1日之间出让的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可以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已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在合同约定缴款期限基础上顺延3个月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延期缴纳时间内不计违约金和利息;新出让房地产开发项目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缴纳不得低于50%的土地出让价款,15个月内全部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三、优化审批验收管理。已出让非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未开工建设或新出让的房地产开发用地,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价款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缴款凭证视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可分期开发。分期开发的用地面积及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缴纳土地款的比例,按流程“容缺后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采取开辟绿色通道、限时办结、每月公示审批验收项目办理情况等措施,确保房地产项目各审批验收环节高效推进。设计方案按规委会专家委员会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规委会原则上在1个月内完成审议。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并联审批”与“联合验收”制度。

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施工图经审图机构审查,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可开展放验线现场测绘、土石方开挖等前期工作,办理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办理验线行政审批手续、进行房屋主体结构施工。

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规划核实时,对于同一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建设项目,应当遵循“一次申请、一次核实”的原则。分期实施的建筑工程申请分期规划核实的,若工程设计方案分期的,可按设计方案分期验收;工程设计方案未分期的,由开发企业提出申请,充分论证后,报原审批部门审查同意,可分期验收。用地核验与最后一批次分期规划核实一并申请办理,统一核实土地出让合同的履约情况。

四、优化预售许可条件。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地下工程的,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正负零”;无地下工程的,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正负零”以上二层结构(含架空层),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

五、加强公积金政策支持。外地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的,不再受户籍限制,享受与本市缴存职工同样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夫妻双方均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单身或夫妻单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5万元调整为40万元。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由40%降低至30%。优化公积金贷款楼盘项目合作条件,楼盘项目“五证”齐全即可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项目合作,项目合作可采取分栋方式进行。

六、提高地下车位使用效率。新开发房地产项目,结合区域实际,在土地出让条件中,每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地下车位建设比例在0.6一1.2个合理设置。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同时购买房屋与地下车位的,在销售价格上予以优惠。规范路面停车行为,科学设置路面机动停车位,适时推行城市道路停车差别化分类计时收费。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公司将闲置的地下车位按合理价格租赁或临时对外停放,提高小区地下车位使用率。

七、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全面落实房地产金融长效机制,稳定开发贷款投放。支持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引导金融机构适当降低实际贷款利率。加大装修贷款等特色产品创新、推广力度,支持居民住房消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商品房按揭贷款保证金缴纳比例,并根据分户情况,动态退还企业所缴保证金。城市配套费延至项目综合竣工验收之前缴纳。

八、加大货币安置力度。根据各地实际,在实施棚户区改造、集体土地征收项目时适当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鼓励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商品房、被征收人个人自主购买等多种方式对被征收人予以安置,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购买新建商品房。

九、加快“问题楼盘”处置。针对“办证难”“接房难”问题项目特别是乡镇“问题楼盘”,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为民利民”原则,因城施策,一类一策,研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住建、自规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有条件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贷款且专款用于本项目建设,确保“问题楼盘”处置在短期内取得较好效果。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问题楼盘”的发生。

十、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深入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加大对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营销机构等领域的检查力度,重点打击违法广告、虚假宣传、“房闹”以及逃避资金监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信用扣分、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并公开曝光。鼓励各地设立新建商品房集中交易场所,全面整治规范“渠道公司”。继续试点“交房即交证”工作。严厉打击恶意降价扰乱市场的行为,销售价格较备案价格下浮超过10%的,要重新备案。加大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完善公共配套服务,加强城市管理,不断提升城市品质,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

以上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各地可根据实际细化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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