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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开股份拟为福州项目公司增资 募资金额不低于8400万元 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资金?

中国网地产 2020-04-15 20:27 1327阅读

首开股份拟为福州项目公司增资 募资金额不低于8400万元

原标题:首开股份拟为福州项目公司增资 募资金额不低于8400万元

4月15日,据北京产权交易所消息,首开股份旗下公司福州首开福泰投资有限公司拟为福州首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施企业增资,本次增资拟通过公开方式引入1家新进投资方,拟募集资金金额不低于8400万元,对应持股比例42%。

首开股份拟为福州项目公司增资 

披露信息显示,福州首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3月10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其他未列明房地产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对房地产业的投资。由福州首开福泰投资有限公司100%持有。

本次增资完成后,原股东持股比例为58%,新进投资方持股比例为42%。募集资金用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增强企业竞争力,满足房地产项目开发资金要求,增强企业市场运作及拓展能力,支持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

据主要财务指标显示,截至2020年3月31日,福州首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为0,资产总计60180万元,负债总计59180万元,所有者权益1000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融资方尚有原股东借款本金59.18亿元,按照年利率18%标准计息。增资完成后,意向投资方需按照股权比例向融资方提供相应金额的股东借款。各方将重新签署《借款协议》,并按照新签署的《借款协议》中约定的借款利率向融资方收取利息。

增资条件显示,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投资体投资;意向投资方须以货币进行出资,一次性支付增资款;意向投资方须交纳投资金额的30%作为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意向投资方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意向投资方投资主体与实际交割主体须保持一致,股权结构清晰,不存在委托持股、代为持股、委托(含隐名委托)方式增资等情形。

据悉,2月27日,首开以29.59亿元竞得福州2020-08号商住地,楼面价10280元/平米,土地面积19.19万平(287.85亩),须配建限价商品房4万平米,按照该地块商品住房备案价格的70%(以市政府最终确定的销售价格为准)销售,由福州市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增资完成后,意向投资方需按照股权比例与原股东共同承担土地购置成本及后续开发所产生的相关投资费用。(来源:中国网地产)

来源:中国网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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