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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控股10.08亿元摘得浙江湖州一宗商住用地 楼面价1962元/㎡

中国网地产 2019-12-10 12:24 1071阅读

新城控股10.08亿元摘得浙江湖州一宗商住用地 楼面价1962元/㎡

12月10日,浙江省湖州市以拍卖方式成功出让一宗商住用地。最终,上海新城万嘉房地产有限公司(新城控股)以底价10.08亿元摘得,楼面价1962元/㎡。    

资料显示,该地块编号为2019-49号,包括两宗土地,总出让面积198524㎡,总起始价10.08亿元,竞买保证金20160万元。

其中,南浔区适园单元CD-01-01-06号地块,位于位于南浔适园单元,地块北临适园路、南临人瑞路、东临南林路、西临褚家漾。出让面积139988㎡,起始价85700万元。

南浔区适园单元CD-01-01-09号地块,北临人瑞路,西、南临规划公园绿地,东接南林路。出让面积58536㎡,起始价15100万元。    出让条件显示,该地块不接受自然人、联合申请。

南浔区适园单元CD-01-01-06号地块住宅销售须满足以下条件:在达到商品住宅预售条件的前提下,南浔适园单元CD-01-01-09号地块内的集中商业综合体和酒店均领取施工许可证,可预售住宅面积为住宅总规划面积的15%;商业综合体和酒店工程均达到正负零后增加可预售住宅面积15%;商业综合体主体结构封顶增加可预售住宅面积20%;商业综合体满铺开业增加可预售住宅面积30%;酒店主体结构封顶增加可预售住宅面积10%;酒店整体开业增加可预售住宅面积10%。

南浔区适园单元CD-01-01-09号地块:地块内不得建设家居建材市场、批发市场等专业市场;地块内须建设9万至9.1万平方米的集中商业综合体(地下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7000㎡),不得分割登记、不得销售、须整体持有(竞得人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公司内部转让除外),集中商业综合体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8个月内满铺开业。

地块内须建设不少于2万㎡的酒店,不得分割登记,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整体转让,酒店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之日起40个月内整体开业;地块内其余商业部分可分割、可销售,分割以房屋基本单元进行分割和转让,不得以任何虚拟、划线等无实体墙的形式进行分割和转让。(来源:中国网地产)

来源:中国网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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