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2018-10-24 18:09 2042阅读
乐居财经 王帅 10月24日晚间,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582号),就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6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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