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控股股东阳光集团部分股份被动减持导致短线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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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财经 严明会 12月1日早间,阳光城(000671.SZ)公告称,其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近期因股价波动导致其部分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股份被动减持,该被动减持构成短线交易。

据披露,2021年5月6日,阳光集团及其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隆”)增持公司股份6,590,000股,增持均价为5.68元/股,增持金额为37,432,362.85元,增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11月1日,阳光集团因其部分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导致部分账户被动减持27,844,300股,被动减持均价为2.99元/股。前述行为构成《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经核查,本次阳光集团减持公司股票为被动减持非主动意愿,并非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阳光集团及其子公司东方信隆也未因此被动平仓获得现金收入。但上述交易违反了《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因此,阳光城已告知阳光集团及其子公司东方信隆应严格遵守《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确保今后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公司股票交易行为,并对于本次被动减持构成的短线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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